企业改制方案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第2种观点: 一、什么叫企业改制1、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国有企业改制成民营企业的条件1、明确投资主体。民营企业改为公司制企业,需要明确产权投资主体,需要明确谁是持股股东。法律规定,公司制企业的股东只能是法人和自然人。民营企业大多数为家庭企业,实名股东并不清晰,往往家族持有,并没有真正实名化。所以民营企业改制,是明确投资股东,确实名股东。不允许家族无名化的持有,不允许家族群体持有。2、企业资产达到一定的规模。法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本至少30万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至少1000万元。设立上市公司至少5000万元。公司制企业需要一定的资产规模,不同的公司类别有法定的注册资本规模。民营企业改制要根据企业自身的资产规模,选择企业改制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来讲,注册资本规模在2000万元以下,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好;2000万元或以上,设股份有限公司为好。3、企业要有一定的管理基础和基本的管理制度。民营企业改制,一旦成为公司,就要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要按现代公司制度法人治理规则来运作。法人治理结构的议事程序、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工作准则和工作守则要相对规范和程序化。只有企业具有一定的管理基础和管理能力,才能适应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驾较就熟地进行规范运作。4、财务和资产要相对独立。民营企业改制成公司制企业,其进入公司的资产要相对独立。与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相对应的资产、负债、商标、商誉、专有技术及土地使用权也要相对独立,不依附其他法人企业实体。改制设立公司后能独立运作,成为产品独立、产供销一体、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实体。作为现代化的公司,财务要科学管理和核算,财务管理制度要严格科学,财务决策要独立,帐户要独立,财务核算人员要独立。5、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要现代化和科学化。民营企业,尤其是家庭型的民营企业,其企业改制要瞄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企业的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要按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规范和完善。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建立奖罚分明、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加大企业经营者和技术骨干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的投入产出比,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的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规定 党的十五大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国有企业改制的多种途径,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但前一阶段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既要积极探索,又要规范有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从大的方面划分,一般经过几个阶段:第一、拟订总体的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拟订股份制的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第二、选聘中介机构。企业改制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之外,还需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第三、改组工作的开展。这是改组方案的实施阶段。如果企业改组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国有股权管理等诸多问题的,均须按要求分别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第四、发起人出资。第五、公司筹委会的会议,发出召开创立大会的通知。第六、召开创立大会以及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会议。第七、办理工商注册的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一、什么叫企业改制1、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国有企业改制成民营企业的条件1、明确投资主体。民营企业改为公司制企业,需要明确产权投资主体,需要明确谁是持股股东。法律规定,公司制企业的股东只能是法人和自然人。民营企业大多数为家庭企业,实名股东并不清晰,往往家族持有,并没有真正实名化。所以民营企业改制,是明确投资股东,确实名股东。不允许家族无名化的持有,不允许家族群体持有。2、企业资产达到一定的规模。法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本至少30万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至少1000万元。设立上市公司至少5000万元。公司制企业需要一定的资产规模,不同的公司类别有法定的注册资本规模。民营企业改制要根据企业自身的资产规模,选择企业改制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来讲,注册资本规模在2000万元以下,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好;2000万元或以上,设股份有限公司为好。3、企业要有一定的管理基础和基本的管理制度。民营企业改制,一旦成为公司,就要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要按现代公司制度法人治理规则来运作。法人治理结构的议事程序、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工作准则和工作守则要相对规范和程序化。只有企业具有一定的管理基础和管理能力,才能适应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驾较就熟地进行规范运作。4、财务和资产要相对独立。民营企业改制成公司制企业,其进入公司的资产要相对独立。与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相对应的资产、负债、商标、商誉、专有技术及土地使用权也要相对独立,不依附其他法人企业实体。改制设立公司后能独立运作,成为产品独立、产供销一体、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实体。作为现代化的公司,财务要科学管理和核算,财务管理制度要严格科学,财务决策要独立,帐户要独立,财务核算人员要独立。5、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要现代化和科学化。民营企业,尤其是家庭型的民营企业,其企业改制要瞄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企业的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要按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规范和完善。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建立奖罚分明、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加大企业经营者和技术骨干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的投入产出比,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3种观点: (一)前期准备阶段1、成立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同时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2、制定工作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3、做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二)申请阶段1、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上报改制申请。2、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批准改制申请后,由企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产评估立项。3、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4、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确认。(三)制定方案阶段1、制定改制方案、公司章程。2、征求职工及有关部门意见。3、确定改制方案和公司章程。(四)申请报批阶段1、审批权限市级中小型企业改制方案由市政府授权投资主体或主管部门审批,报送市经委备案;市级大型企业改制方案由市经委审批;市级特大型企业和市政府授权经营企业改制方案由市经委组织论证,并报送市政府审批。各区县(自治县、市)企业改制方案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审批。市级以上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国土房屋、银行等政策,先由企业和审批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未决问题由市经委负责协调;区县(自治县、市)企业由当地政府指定部门协调。2、市级大型企业、特大型企业和市政府授权经营企业改制方案报批程序(1)向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申报改制方案、公司章程。(2)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批复或按审批权限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市经委;市经委按审批权限或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3、申报材料(1)申请(2)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投资主体)初审意见或市经委审核意见(3)改制方案(4)公司章程(5)国有资产评估确认书(6)发起人正式协议(7)企业职代会决议(五)其他1、如果职工自愿购买国有股权,应在相应阶段增加:(1)职代会决议通过书(2)股权出售办法(3)职工自愿购买国有股权的申请书(4)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投资主体)与企业职工购买国有资产协议书(5)国有资产处置及股权管理批文(6)银行债权承转协议2、特殊行业,须有行业准入的批复。债转股企业改制程序(一)申报程序地方债转股企业改制组建新公司的方案,由市经委审核后报送市政府审批或由市政府委托市经委审批。(二)报批材料1、申请2、需资产评估的债转股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3、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债转股方案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相关银行的金融债权移交文件5、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债转股协议书6、公司章程7、组建新公司的方案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审批程序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经委为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机构的批复》(渝府[2021]144号),全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审批工作由市经委负责。(一)必要条件1、符合《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2、符合国家和本市发展方向及政策要求。3、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4、公司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发起人全部认购公司的股本。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报批程序1、由主发起人或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向市经委提出申请并附上有关申报材料。2、当地政府(或其授权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投资机构对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审核意见,或将其申报材料转报市经委。
第1种观点: 企业改制方案应遵循的原则:合法性原则;稳定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其他原则。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法律依据】《国资委》第一点第二项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外有权审批改制方案的部门及其授权单位,下同)应认真审查,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对未依法保全金融债权、落实金融债务的改制方案不予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改制也叫作“企业改组”,指的是企业所有制的改变,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改组为公司制的过程,但广义上也包括其他性质企业的改制,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如下:1、改制企业的基本情况;2、企业改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企业重组方案;4、下属企业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四十一条 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载明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股权变动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选聘等事项。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