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规定改革方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升学问题一直是困扰大众的一个难题,虽然中职生的升学在高考制度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状况始终不太乐观,到2022年将全面实行职教高考,不允许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打开中职生的升学之路,届时职教高考将与夏季高考并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 第八十一条 举办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兼报考生符合录取条件、且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双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就读学校,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当年高考录取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第三十九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第四十条 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第四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报名与体检(一)报名。春季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125号)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复查,在前期报名阶段审查基础上,加大各类考生学籍学历审查力度,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行为,维护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二)体检。考生体检工作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1〕1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报名参加2021年春季高考以及被高职(专科)单招与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没有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出相应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相关部门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品德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尚在刑罚、处罚期内的。三、招生计划和专业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包括省内高校本、专科(高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分为农林果蔬、畜牧养殖、学前教育、土建、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工电子、化工、服装、汽车、信息技术、医药、护理、财经、商贸、烹饪、旅游服务、文秘服务等18个专业类别。招生院校按专业类别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春季高考招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当年招生总规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统一考试:这个和之前的模式一样,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文化+技能,招生院校有本科也有专科。2、单招:由招生院校组织考试,实行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模式,招生院校主要是专科学校,而且参加单招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的统一报名。3、综合评价招生:由招生院校自主组织,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校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招生院校也主要为专科。法律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模块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及《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号)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38个专业类别的考试模块公布,请结合实际抓好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将不允许参加春季高考。单招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也就是说招生院校不再单独组织技能测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升学问题一直是困扰大众的一个难题,虽然中职生的升学在高考制度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状况始终不太乐观,到2022年将全面实行职教高考,不允许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打开中职生的升学之路,届时职教高考将与夏季高考并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 第八十一条 举办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升学问题一直是困扰大众的一个难题,虽然中职生的升学在高考制度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状况始终不太乐观,到2022年将全面实行职教高考,不允许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打开中职生的升学之路,届时职教高考将与夏季高考并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 第八十一条 举办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升学问题一直是困扰大众的一个难题,虽然中职生的升学在高考制度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状况始终不太乐观,到2022年将全面实行职教高考,不允许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打开中职生的升学之路,届时职教高考将与夏季高考并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 第八十一条 举办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结婚后迁移户口需要的手续和证件有: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迁移户口方的户口本,户籍所在地的迁出证明,迁入地的准迁证明等相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营业执照吊销和注销的区别:吊销是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工商行政部门强制停止其经营活动的行为,注销是指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精神病人借网贷还不了,如果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将不允许参加春季高考。单招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也就是说招生院校不再单独组织技能测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将不允许参加春季高考。单招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也就是说招生院校不再单独组织技能测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法律依据:《国家教委关于高考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普通高中会考已经结束的省,经省教委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可按照我委教学〔1990〕012号文确定的高考科目,有步骤地实施高考改革试点。第二条 各高等学校,应按照我委高校学生司发出的教学司〔1990〕061号文提出的系科、专业选组建议,确定高考科目组。除经批准外,一般不宜另作选择,以保证改革试点取得经验。第三条 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直接参加高考。但职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应按5%左右推荐(具体办法另定),直接报考高等院校。第四条 高等艺术院校附属中学的应届毕业生须参加省级普通高中会考中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外语五科的考试。考试及格并达到规定等第(另定)要求者,可直接参加高等艺术院校的专业考试;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须通过九门高中会考课程(其中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外语须达到国家教委规定等第)后,方可参加高等艺术院校及系科的专业考试。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1种观点: 2022年高考加分政策具体如下: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超过20分。具体情形如下:(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岖、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 1.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说明: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可重复计算。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3种观点: 1.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增加10分;3.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以增加20分;4.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可加10分。若考生同时满足上诉条件,仅按最高分计算。高考所有加分和分数不得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不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一、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取消鼓励性加分,保留扶持性加分。取消5项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1.体育特长生。2.奥林匹克竞赛。3.科技类竞赛。4.省级优秀同学。5.思想品德突出者。保留5项扶持性加分项:1.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可投档,有高校决定是否录取)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4.自主就业安置退役士兵(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的退役军人(加20分)二、考生符合对个条件的加分项的分值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三、取消的加分项目何时执行?之前获得的加分项目是否继续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的有关加(减)分项目的荣誉、奖项、名次和称号的考生,仍按照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是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二条 第三款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第1种观点: 1.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增加10分;3.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以增加20分;4.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可加10分。若考生同时满足上诉条件,仅按最高分计算。高考所有加分和分数不得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不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一、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取消鼓励性加分,保留扶持性加分。取消5项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1.体育特长生。2.奥林匹克竞赛。3.科技类竞赛。4.省级优秀同学。5.思想品德突出者。保留5项扶持性加分项:1.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可投档,有高校决定是否录取)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4.自主就业安置退役士兵(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的退役军人(加20分)二、考生符合对个条件的加分项的分值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三、取消的加分项目何时执行?之前获得的加分项目是否继续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的有关加(减)分项目的荣誉、奖项、名次和称号的考生,仍按照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是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二条 第三款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法律依据:《国家教委关于高考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普通高中会考已经结束的省,经省教委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可按照我委教学〔1990〕012号文确定的高考科目,有步骤地实施高考改革试点。第二条 各高等学校,应按照我委高校学生司发出的教学司〔1990〕061号文提出的系科、专业选组建议,确定高考科目组。除经批准外,一般不宜另作选择,以保证改革试点取得经验。第三条 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直接参加高考。但职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应按5%左右推荐(具体办法另定),直接报考高等院校。第四条 高等艺术院校附属中学的应届毕业生须参加省级普通高中会考中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外语五科的考试。考试及格并达到规定等第(另定)要求者,可直接参加高等艺术院校的专业考试;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须通过九门高中会考课程(其中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外语须达到国家教委规定等第)后,方可参加高等艺术院校及系科的专业考试。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4月19日山东率先出台了允许非山东户籍的考生可以在鲁就地参加高考并享有当地考生的同等权利,简单地说就是外地人可以在山东参加高考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1种观点: 1.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增加10分;3.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以增加20分;4.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可加10分。若考生同时满足上诉条件,仅按最高分计算。高考所有加分和分数不得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不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一、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取消鼓励性加分,保留扶持性加分。取消5项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1.体育特长生。2.奥林匹克竞赛。3.科技类竞赛。4.省级优秀同学。5.思想品德突出者。保留5项扶持性加分项:1.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可投档,有高校决定是否录取)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4.自主就业安置退役士兵(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的退役军人(加20分)二、考生符合对个条件的加分项的分值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三、取消的加分项目何时执行?之前获得的加分项目是否继续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的有关加(减)分项目的荣誉、奖项、名次和称号的考生,仍按照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是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二条 第三款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法律依据:《国家教委关于高考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普通高中会考已经结束的省,经省教委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可按照我委教学〔1990〕012号文确定的高考科目,有步骤地实施高考改革试点。第二条 各高等学校,应按照我委高校学生司发出的教学司〔1990〕061号文提出的系科、专业选组建议,确定高考科目组。除经批准外,一般不宜另作选择,以保证改革试点取得经验。第三条 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直接参加高考。但职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应按5%左右推荐(具体办法另定),直接报考高等院校。第四条 高等艺术院校附属中学的应届毕业生须参加省级普通高中会考中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外语五科的考试。考试及格并达到规定等第(另定)要求者,可直接参加高等艺术院校的专业考试;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须通过九门高中会考课程(其中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外语须达到国家教委规定等第)后,方可参加高等艺术院校及系科的专业考试。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4月19日山东率先出台了允许非山东户籍的考生可以在鲁就地参加高考并享有当地考生的同等权利,简单地说就是外地人可以在山东参加高考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1种观点: 1.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增加10分;3.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以增加20分;4.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可加10分。若考生同时满足上诉条件,仅按最高分计算。高考所有加分和分数不得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不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一、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取消鼓励性加分,保留扶持性加分。取消5项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1.体育特长生。2.奥林匹克竞赛。3.科技类竞赛。4.省级优秀同学。5.思想品德突出者。保留5项扶持性加分项:1.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可投档,有高校决定是否录取)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4.自主就业安置退役士兵(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的退役军人(加20分)二、考生符合对个条件的加分项的分值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三、取消的加分项目何时执行?之前获得的加分项目是否继续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的有关加(减)分项目的荣誉、奖项、名次和称号的考生,仍按照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是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二条 第三款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法律依据:《国家教委关于高考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普通高中会考已经结束的省,经省教委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可按照我委教学〔1990〕012号文确定的高考科目,有步骤地实施高考改革试点。第二条 各高等学校,应按照我委高校学生司发出的教学司〔1990〕061号文提出的系科、专业选组建议,确定高考科目组。除经批准外,一般不宜另作选择,以保证改革试点取得经验。第三条 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直接参加高考。但职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应按5%左右推荐(具体办法另定),直接报考高等院校。第四条 高等艺术院校附属中学的应届毕业生须参加省级普通高中会考中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外语五科的考试。考试及格并达到规定等第(另定)要求者,可直接参加高等艺术院校的专业考试;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须通过九门高中会考课程(其中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外语须达到国家教委规定等第)后,方可参加高等艺术院校及系科的专业考试。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4月19日山东率先出台了允许非山东户籍的考生可以在鲁就地参加高考并享有当地考生的同等权利,简单地说就是外地人可以在山东参加高考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报名与体检(一)报名。春季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125号)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复查,在前期报名阶段审查基础上,加大各类考生学籍学历审查力度,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行为,维护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二)体检。考生体检工作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1〕1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报名参加2021年春季高考以及被高职(专科)单招与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没有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出相应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相关部门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品德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尚在刑罚、处罚期内的。三、招生计划和专业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包括省内高校本、专科(高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分为农林果蔬、畜牧养殖、学前教育、土建、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工电子、化工、服装、汽车、信息技术、医药、护理、财经、商贸、烹饪、旅游服务、文秘服务等18个专业类别。招生院校按专业类别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春季高考招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当年招生总规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统一考试:这个和之前的模式一样,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文化+技能,招生院校有本科也有专科。2、单招:由招生院校组织考试,实行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模式,招生院校主要是专科学校,而且参加单招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的统一报名。3、综合评价招生:由招生院校自主组织,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校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招生院校也主要为专科。法律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模块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及《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号)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38个专业类别的考试模块公布,请结合实际抓好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将不允许参加春季高考。单招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也就是说招生院校不再单独组织技能测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第1种观点: 山东高考政策如下:(一)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二)普通类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三)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四)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五)高校应严格按照我省规定时间和步骤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山东省双女户补贴政策山东省双女户补贴政策:符合原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按孩子出生时间(二女户以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时间),一年内参保县政府承担90%、个人承担10%,二年内参保县政府承担80%、个人承担20%,三年内参保县政府承担70%、个人承担30%,三年以上夫妻双方参保的县政府承担50%、个人承担50%,一方参保的县政府承担70%、个人承担30%。山东省医保报销政策山东省医保对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1、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2、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3、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八条: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第三十九条: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2种观点: 1.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增加10分;3.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以增加20分;4.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可加10分。若考生同时满足上诉条件,仅按最高分计算。高考所有加分和分数不得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不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一、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取消鼓励性加分,保留扶持性加分。取消5项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1.体育特长生。2.奥林匹克竞赛。3.科技类竞赛。4.省级优秀同学。5.思想品德突出者。保留5项扶持性加分项:1.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可投档,有高校决定是否录取)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4.自主就业安置退役士兵(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的退役军人(加20分)二、考生符合对个条件的加分项的分值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三、取消的加分项目何时执行?之前获得的加分项目是否继续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的有关加(减)分项目的荣誉、奖项、名次和称号的考生,仍按照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是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二条 第三款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兼报考生符合录取条件、且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双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就读学校,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当年高考录取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第三十九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第四十条 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第四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
第1种观点: 1.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增加10分;3.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以增加20分;4.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可加10分。若考生同时满足上诉条件,仅按最高分计算。高考所有加分和分数不得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不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一、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取消鼓励性加分,保留扶持性加分。取消5项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1.体育特长生。2.奥林匹克竞赛。3.科技类竞赛。4.省级优秀同学。5.思想品德突出者。保留5项扶持性加分项:1.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可投档,有高校决定是否录取)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4.自主就业安置退役士兵(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的退役军人(加20分)二、考生符合对个条件的加分项的分值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三、取消的加分项目何时执行?之前获得的加分项目是否继续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的有关加(减)分项目的荣誉、奖项、名次和称号的考生,仍按照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是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二条 第三款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法律依据:《国家教委关于高考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普通高中会考已经结束的省,经省教委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可按照我委教学〔1990〕012号文确定的高考科目,有步骤地实施高考改革试点。第二条 各高等学校,应按照我委高校学生司发出的教学司〔1990〕061号文提出的系科、专业选组建议,确定高考科目组。除经批准外,一般不宜另作选择,以保证改革试点取得经验。第三条 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直接参加高考。但职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应按5%左右推荐(具体办法另定),直接报考高等院校。第四条 高等艺术院校附属中学的应届毕业生须参加省级普通高中会考中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外语五科的考试。考试及格并达到规定等第(另定)要求者,可直接参加高等艺术院校的专业考试;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须通过九门高中会考课程(其中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外语须达到国家教委规定等第)后,方可参加高等艺术院校及系科的专业考试。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报名与体检(一)报名。春季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125号)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复查,在前期报名阶段审查基础上,加大各类考生学籍学历审查力度,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行为,维护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二)体检。考生体检工作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1〕1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报名参加2021年春季高考以及被高职(专科)单招与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没有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出相应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相关部门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品德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尚在刑罚、处罚期内的。三、招生计划和专业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包括省内高校本、专科(高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分为农林果蔬、畜牧养殖、学前教育、土建、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工电子、化工、服装、汽车、信息技术、医药、护理、财经、商贸、烹饪、旅游服务、文秘服务等18个专业类别。招生院校按专业类别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春季高考招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当年招生总规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1种观点: 1.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增加10分;3.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以增加20分;4.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可加10分。若考生同时满足上诉条件,仅按最高分计算。高考所有加分和分数不得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不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一、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取消鼓励性加分,保留扶持性加分。取消5项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1.体育特长生。2.奥林匹克竞赛。3.科技类竞赛。4.省级优秀同学。5.思想品德突出者。保留5项扶持性加分项:1.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可投档,有高校决定是否录取)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4.自主就业安置退役士兵(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的退役军人(加20分)二、考生符合对个条件的加分项的分值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三、取消的加分项目何时执行?之前获得的加分项目是否继续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的有关加(减)分项目的荣誉、奖项、名次和称号的考生,仍按照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是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二条 第三款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校暑期入学考试“3+3”图案,包括高考语文统一考试、数学、外语(包括笔试和听力)等。3部分,以及将军的候选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从系里选出来的3部分。总分是750分,3高考原始科目满分为150分;考生自主选择3学科水平考试原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折算成成绩分计入总分,各科目成绩的满分为100分。自从2020因为,山东省暑期高考、艺术类、三类运动,学生按类别分批录取。其中,不再指定一般类别本科、专科分数线。与改革前相比,《实施计划》改革和变革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考试科目和时间、年级构成与分数转换、评分和录取方法、志愿设置和填充。法律依据:《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条 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实行“3+3”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等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选报的3科。考试总成绩为750分,3科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科等级考试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成绩,各科等级分满分均为100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4月19日山东率先出台了允许非山东户籍的考生可以在鲁就地参加高考并享有当地考生的同等权利,简单地说就是外地人可以在山东参加高考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1.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说明: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可重复计算。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2种观点: 2022年高考加分政策具体如下: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超过20分。具体情形如下:(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岖、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3种观点: 1.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增加10分;3.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以增加20分;4.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可加10分。若考生同时满足上诉条件,仅按最高分计算。高考所有加分和分数不得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不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一、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取消鼓励性加分,保留扶持性加分。取消5项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1.体育特长生。2.奥林匹克竞赛。3.科技类竞赛。4.省级优秀同学。5.思想品德突出者。保留5项扶持性加分项:1.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可投档,有高校决定是否录取)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4.自主就业安置退役士兵(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的退役军人(加20分)二、考生符合对个条件的加分项的分值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三、取消的加分项目何时执行?之前获得的加分项目是否继续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的有关加(减)分项目的荣誉、奖项、名次和称号的考生,仍按照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是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二条 第三款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1.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说明: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可重复计算。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14种: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6.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7.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8.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9.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10.台湾省籍考生;11.烈士子女;12.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1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14.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3种观点: 1.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增加10分;3.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以增加20分;4.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可加10分。若考生同时满足上诉条件,仅按最高分计算。高考所有加分和分数不得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不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一、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取消鼓励性加分,保留扶持性加分。取消5项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1.体育特长生。2.奥林匹克竞赛。3.科技类竞赛。4.省级优秀同学。5.思想品德突出者。保留5项扶持性加分项:1.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可投档,有高校决定是否录取)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4.自主就业安置退役士兵(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的退役军人(加20分)二、考生符合对个条件的加分项的分值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三、取消的加分项目何时执行?之前获得的加分项目是否继续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的有关加(减)分项目的荣誉、奖项、名次和称号的考生,仍按照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是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二条 第三款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第1种观点: 根据相关政策,山东高考政策改革方案主要如下:一、改革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机制。自2020年起,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机制。高校根据招生专业(类),对纳入高考录取的等级考试科目的组合方式提出要求,同时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提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相关要求和使用办法实施前,须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二、完善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多元录取机制。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录取采取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进行。春季高考,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考生。单独招生,录取中职学生以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和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普通高中学生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职(高专)综合评价招生,可以以考生高考(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成绩为依据,也可以以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优化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方式,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进一步完善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办法,拓宽技能拔尖人才的升学渠道,逐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三、深化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改革。春季高考实行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实施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和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自2020年起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探索实行考生一档多投、多次选择的投档模式,增加高校与考生之间双向选择机会。四、探索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自2016年起,在部分中央部属高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探索“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招生方式。高校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五、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应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招生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申请报名和审核程序,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做到信息全面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高校应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申请学生应参加夏季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学校的考核。【法律依据】《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三)创新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机制。1.改革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机制。自2020年起,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机制。高校根据招生专业(类),对纳入高考录取的等级考试科目的组合方式提出要求,同时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提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相关要求和使用办法实施前,须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2.完善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多元录取机制。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录取采取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进行。春季高考,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考生。单独招生,录取中职学生以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和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普通高中学生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职(高专)综合评价招生,可以以考生高考(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成绩为依据,也可以以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优化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方式,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进一步完善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办法,拓宽技能拔尖人才的升学渠道,逐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3.深化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改革。春季高考实行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实施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和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自2020年起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探索实行考生一档多投、多次选择的投档模式,增加高校与考生之间双向选择机会。4.探索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自2016年起,在部分中央部属高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探索“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招生方式。高校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5.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应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招生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申请报名和审核程序,规范录取程
第2种观点: 律师解答:根据相关政策,山东高考政策改革方案主要如下:一、改革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机制。自2020年起,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机制。高校根据招生专业(类),对纳入高考录取的等级考试科目的组合方式提出要求,同时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提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相关要求和使用办法实施前,须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二、完善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多元录取机制。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录取采取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进行。春季高考,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考生。单独招生,录取中职学生以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和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普通高中学生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职(高专)综合评价招生,可以以考生高考(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成绩为依据,也可以以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优化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方式,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进一步完善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办法,拓宽技能拔尖人才的升学渠道,逐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三、深化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改革。春季高考实行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实施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和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自2020年起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探索实行考生一档多投、多次选择的投档模式,增加高校与考生之间双向选择机会。四、探索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自2016年起,在部分中央部属高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探索“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招生方式。高校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五、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应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招生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申请报名和审核程序,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做到信息全面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高校应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申请学生应参加夏季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学校的考核。【法律依据】:《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三)创新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机制。 1.改革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机制。自2020年起,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机制。高校根据招生专业(类),对纳入高考录取的等级考试科目的组合方式提出要求,同时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提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相关要求和使用办法实施前,须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 2.完善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多元录取机制。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录取采取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进行。春季高考,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考生。单独招生,录取中职学生以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和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普通高中学生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职(高专)综合评价招生,可以以考生高考(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成绩为依据,也可以以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优化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方式,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进一步完善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办法,拓宽技能拔尖人才的升学渠道,逐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 3.深化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改革。春季高考实行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实施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和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自2020年起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探索实行考生一档多投、多次选择的投档模式,增加高校与考生之间双向选择机会。 4.探索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自2016年起,在部分中央部属高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探索“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招生方式。高校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5.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应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招生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申请报名和审核程序,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做到信息全面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高校应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申请学生应参加夏季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学校的考核。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将不允许参加春季高考。单招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也就是说招生院校不再单独组织技能测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