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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2年夏季高考政策 法律问题
来源:智涉情感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升学问题一直是困扰大众的一个难题,虽然中职生的升学在高考制度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状况始终不太乐观,到2022年将全面实行职教高考,不允许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打开中职生的升学之路,届时职教高考将与夏季高考并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 第八十一条 举办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升学问题一直是困扰大众的一个难题,虽然中职生的升学在高考制度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状况始终不太乐观,到2022年将全面实行职教高考,不允许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打开中职生的升学之路,届时职教高考将与夏季高考并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 第八十一条 举办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兼报考生符合录取条件、且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双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就读学校,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当年高考录取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第三十九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第四十条 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第四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