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街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聘用公共卫生协管员15名,聘期5年,条件如下:1、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高中以上学历;3、身体健康。工资待遇:400-500元/月。
特此请示,望批复。
X局
20xx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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